学校概况

学校章程

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章程

序 言

学校前身为2001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举办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,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

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,公正,公开的原则,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

第一条 | 为保障和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,建立现代大学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| 学校名称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;英文校名为 Jingdezhen Vocation College of Art;学校官方网址为

第三条 |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第四条 |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权利义务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。

第五条 | 学校成立由校长、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,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。‍‍

第六条 | 学校坚持党委领导、校长行政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,坚持依法治校,坚持以师生为本,尊重学术自由,实行党务公开、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,依法接受监督。

第七条 |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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